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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GX0001/2015-02411

    发文机关: 高新区自然资源分局

    文   号:

  •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15-01-28

抚州高新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5- 01- 28 11: 14 来源: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抚州高新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  总体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全区共有一镇两街道(崇岗镇、钟岭街道、城西街道)、11个区直部门和8个驻区单位实施了政府信息公开。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进一步推进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对于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要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应公开。(行政服务中心牵头落实)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做好中央和地方部门预决算公开,积极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公开。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各级政府及部门预决算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逐步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并公开分地区的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情况。“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应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按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有关规定,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财政局牵头落实)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工作,重点公开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供地时序、宗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使用要求。(房管局牵头落实)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铁路、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做好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建设局牵头落实)

(五)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等信息。及时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人保局牵头落实)二是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加大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力度。(社会事业局牵头落实)

社会救助相关信息已经全部在抚州高新区网站上进行了公布。

(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公开,做好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开工作。加大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力度。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推进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核电厂核与辐射安全审批信息和辐射环境质量信息。(环保局牵头落实)

(七)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做好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监督抽验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网上非法售药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安监局牵头落实)

(八)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情况。自2013年起,注册办理的2个社会团体(工商个体协会、武术协会)和14个民办非企业(幼儿园),已经在高新区网站、抚州日报上公示了单位名称、经营地址和资质状况等信息。

二、  主要做法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体系。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抚州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抚高新办字[2013]70号)等文件,调整充实了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优化并加强了信息员工作队伍,各单位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操作人员,并第一次纳入全区年终目标考核,为全区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组织保障。

二是构建信息公开平台。从去年开始,在一镇两街道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区范围内实行高新区门户网站统一录入帐号改为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分户录入帐号,构建信息公开大平台,努力形成以园区门户网站为龙头、部门网站为支撑的政府网站体系,使各类信息更快更好地传输、更新和管理。同时,为使信息员熟练掌握基本要领,切实提高岗位操作能力,去年举办了1期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管理操作培训班。

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在工作中,切实做到三个明确:明确公开时间。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对本单位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也就是说各单位产生或更新的政府信息必须在20个工作日之内予以公开;对群众提出申请公开的信息,按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明确工作任务。各镇(街道)每月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应不少于6条、全年主动公开数量不少于80条;各有关部门每月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应不少于3条、全年主动公开数量不少于40条。明确信息分类。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项目多,我们当前重点围绕概况信息、政务动态、其他规范性文件等方面来梳理信息,上传和更新内容。以后逐步拓展主动公开范围,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四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我们把健全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作为政府信息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批程序。对网上发布的信息,严格遵循信息编制格式要求,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批程序,本单位从严把关。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于网上公开的信息内容,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处理好“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对在工作中违反规定造成网上泄密的事件,将依法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建立信息更新维护机制。及时对本单位公开指南、政务动态等信息进行更新,形成的长期稳定信息发布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方便群众了解和使用。

五是强化工作保障措施。在工作中,实现了“三到位”:组织领导到位,一镇两街道、各部门严格按照抚高新办字[2013]7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领导分工、建立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人员、细化职责分工,理顺工作关系。确保了人员队伍到岗到位。经费保障到位,一镇两街道、各部门主要领导全力支持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足够的专项经费,专门用于设备购置和维护、信息收集和整理等,切实保障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督查考核到位。党政办公室定期对一镇两办、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成效显著的给予表扬,对流于形式、不负责任的予以通报批评,检查结果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存在的问题

1、工作体制带来的问题。高新区体制较为特殊,各项功能尚不健全,工作重心是发展工业。作为承担全区政务信息工作日常工作的机构,没有设置单独的机构编制和人员,工作人员为兼职,工作连续性不强。同时,由于各部门人少事多的实际问题,各单位各部门对应上级单位较多,有时工作确实存在疲于应付。

2、工作运行不够理想。从当前运行情况来看,我们少数镇(街道)和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在机制、措施、责任等方面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存在着工作机构不够健全、专职人员不够到位、信息上传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四、下步工作

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完善网站运行管理机制,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切实抓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更新和保障工作,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实行季度通报,狠抓督查落实到位。

2.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完善考核机制;研究制定网络信息安全预案,确保安全事件能及时有效处置。

3.加强网络日常管理和维护。及时处理网络故障,保证网络畅通。

4.加强信息化培训。优化并充实信息员队伍,加强信息化应用培训,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