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州高新区小微产业园农民工工资核算情况第二批公示
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13日,在抚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培训室,区人社局、农村工作局等部门对小微产业园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由农民工本人对其工资拖欠情况进行签字确认,现将拟代发该批次人员工资情况(见附件)公示如下,如有问题请在公示期间及时向区人社局、农村工作局进行沟通反馈。
联系电话:0794-8621198/8293799(工作日上午
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地址:抚州市金柅大道198号(抚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2楼205室)
公示期限:2021年1月16日至2021年1月18日